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池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3年2-3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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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30 09: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和《关于开发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岳人社发〔2022204号),现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232-3补贴资金拨付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32-3补贴拨付情况

经各乡镇一卡通系统申报、初核,县级复核、审批,20232月罗渡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8个,补贴资金44000元;20233我县25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开发公益性岗位1366个,补贴资金683000元。(详见附件)。

二、2023乡村公岗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签订的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对考核合格、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人员可按程序继续聘任,但累计不得超过3年。

请各乡镇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严禁转包代管、人岗分离、虚报人数、套取补贴;加强上岗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核查,严禁一人多岗、一户多岗否则,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须按月核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期满人员,对已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满3年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予以清退,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在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提交下月上岗人员的资格审查计划,于每月25日前在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完成当月上岗人员的补贴申报和审核

附件:1. 2023年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统计表(第二批)

2. 2023年3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统计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乡村振兴

2023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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