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324
发表时间:2023-05-26 17:19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审判辅助人员4名,新闻宣传人员1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与岳池县人民法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岳池县人民法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岳池县人民法院安排。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学历:审判辅助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闻宣传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审判辅助人员不限专业,新闻宣传人员限中国语言文学类和新闻学类专业。 (四)年龄:20-35周岁(即1988年5月31日至2003年6月2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品行不良的; (五)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法院B区五楼505会议室。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电话:0826-5687093。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岳池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报名表》。新闻宣传岗位报名人员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宣传作品(若有)。 六、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审判辅助人员岗位:写作、技能测试和面试。 1.写作:成绩占总成绩30%。写作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语言组织、综合分析能力。 2.技能测试: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测试为文字电脑速录。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备足电源,提前安装Word软件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禁止使用语音识别等软件,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前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二)新闻宣传岗位:写作和面试。 1.写作:成绩占总成绩60%。写作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写作能力、宣传能力、策划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体检 面试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条件和本公告报名条件第(一)款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九、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置;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十、待遇 月工资实行包干,标准分别为:审判辅助人员岗位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400元/月,浮动工资 400 元/月);新闻宣传岗位3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200元/月,浮动工资400元/月)。浮动工资根据用工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由劳务派遣公司年终统一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两年一签,每年由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考核。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纪检监察实行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十二、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人民法院。
附件:岳池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报名表 岳池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岳池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报名表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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