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岳池检察一直都在4
发表时间:2023-03-15 15:32 保护消费者权益,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行动。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案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案件27件53人,提起公诉17件43人。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如何打击制假行为?今天,来聊一聊“打假”的那些事儿。 【案例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2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在岳池县城内经营一家串串店,被告人范某某系该店的后厨负责人。陈某某安排范某某将该店顾客食用后的火锅油进行后续加工回收,再将加工后的回收油与火锅底料混合制成火锅汤料提供给顾客食用,共计使用回收油近200余斤,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被告人陈某某、范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将餐厨废弃油脂加工后卖与顾客食用,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最终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岳池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被禁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检察官提醒】部分商家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既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也妨害了市场管理秩序。针对这种行为,已经不是行政处罚那么简单,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再次提醒广大商家切莫在人民群众“舌尖”上铤而走险! 【案例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021年初,被告人杨某某、白某某、苏某某、阳某某共同商议在岳池县城开设一家销售假冒阿迪达斯和耐克商品的服装店。之后,该服装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假冒的标注有阿迪达斯和耐克商标的衣服、鞋子等商品,截止到案发,服装店销售金额共计9万余元。被扣押商品按销售价格计算共计12万余元。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被扣押的标注有阿迪达斯和耐克商标的产品侵犯了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人杨某某、白某某、苏某某、阳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国家依法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商标专有权,任何第三者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不得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使用,不得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法商家剑走偏锋通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赚取高额利润,这一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侵犯了正品商家的知识产权,更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此提醒广大商家通过合法途径销售正品商品,也提醒市民朋友若购买到假货要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县人民检察院 邓成) |